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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餐馆因售卖剧毒河豚鱼被查处

近日,厦门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对新店镇多家海鲜餐馆进行检查过程中,意外发现一家餐馆的海鲜池中隐藏着5条河豚鱼。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福建厦门餐馆因售卖剧毒河豚鱼被查处
河豚鱼的剧毒之谜

河豚鱼,又称河鲀,其肉质鲜美,但体内含有剧毒。这种剧毒名为河豚毒素,是自然界中已知毒性最强的神经毒素之一。即使是很小的剂量,也可能导致人体中毒甚至死亡。

河豚毒素的毒性 症状 死亡率
0.5毫克 口唇、舌尖、手指麻木
1毫克 呕吐、呼吸困难
10毫克 严重呼吸困难、血压下降 极高

由于河豚毒素的化学性质稳定,普通的烹饪方法如盐渍、日晒等均无法破坏其毒性。因此,未经专业处理和烹饪的河豚鱼,其食用风险极高。

食品安全监管的挑战

尽管我国对河豚鱼的销售和烹饪有着严格的规定,但仍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厦门餐馆的河豚鱼事件, 暴露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

提高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河豚鱼的行为。

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培训和监管,确保其了解河豚鱼的毒性及食品安全知识。

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案例分析与启示

近年来,我国各地陆续发生因食用河豚鱼而中毒的事件。

1. 2019年1月,宁波一家餐馆因售卖河豚鱼被罚款5万元。

这些案例表明,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河豚鱼,一种鲜美却隐藏着致命毒素的鱼类,其体内含有剧毒,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为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执法人员迅速对该批河豚鱼进行了查封扣押,并进行了填埋处理。

福建厦门餐馆因售卖剧毒河豚鱼被查处

2011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只是,尽管有明确的规定,仍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如宁波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近日在鄞江镇检查中发现,某餐馆点菜区鱼缸内养有8条疑似河豚鱼。经询问,饭店经营者对经营河豚鱼事实供认不讳,表示为了丰富菜品招徕生意,于2019年1月1日晚在水产市场以100元/公斤的价格购进河豚鱼2公斤。

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南太湖新区分局也接到多起关于辖区内饭店售卖河豚鱼菜品的情况反映,新区分局对辖区餐饮服务进行了全面检查。

福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福安市某农贸市场检查时发现一批非法加工的河豚鱼,执法人员当场下架查封该批次河豚鱼,共查封河豚鱼1.2千克。

据食品安全专家介绍,河豚鱼体内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性毒素,不易被一般物理性处理方法破坏。因此,市民在购买海鲜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购买到非法加工的河豚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项规定,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餐馆作出没收涉案河豚鱼、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人的处罚决定。

此外,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加工企业应当有经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具有河鲀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鲀品种的能力,熟练掌握河鲀安全加工技术;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湖里区两家餐饮店因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超范围售卖生腌海鲜食品,近日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这 提醒我们,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宋人梅尧臣一诗道出了河豚之珍美,但因河豚鱼有剧毒,故又有“拼死吃河豚”之说。只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们应坚决抵制非法售卖河豚鱼的行为,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中毒后20分钟会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进而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引发死亡。目前,对于河豚鱼中毒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且河豚鱼中毒死亡率较高,建议市民不要贸然食用河豚鱼。

南都记者报道,近日,惠东铁涌市场监管所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一家饭店因售卖河豚鱼被立案。河豚毒素是一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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