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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男子非法购买三只鹰,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

大埔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彪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大埔男子非法购买三只鹰,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

鹰,作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于珍贵濒危物种。只是,大埔县一名男子林某彪为了追求利益,非法收购3只老鹰和8只边鸽,最终被告上了法庭。

据调查,如果真的喜欢养鹰,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审核资质,有合适的场地,才能合法养殖。否则,都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2014年3、4月间,被告人林某彪先后两次到大埔县湖寮镇某市场附近收购老鹰3只。2014年12月31日,大埔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接到群众报警后,来到被告人林某彪的杂物间内查获疑似鹰类3只,边鸽8只。经梅州市林业局鉴定,送检的疑似鹰类为鸢,别名老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案发后,被查获的老鹰以及边鸽已经由林业部门放生。

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亟待提升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非法收购、贩卖、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只是,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普及和提升仍然任重道远。

建议 具体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法治观念。
开展执法行动 加大对非法收购、贩卖、猎杀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加强科普宣传 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让公众了解野生动物的价值和意义,增强保护意识。
强化责任追究 对非法收购、贩卖、猎杀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我们共有的家园,让野生动物在美好的环境中繁衍生息。

先讲了大埔男子非法购买三只鹰,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被判刑并罚款。,接着来看非法购鹰案例警示:保护野生动物刻不容缓。

猎鹰成非法交易目标,珍贵物种遭威胁
大埔男子非法购买三只鹰,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
合法养鹰需严格审批,非法行为必受严惩 案件细节披露,法律威慑力显现

林某彪的案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刻不容缓。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共同守护我们共有的家园。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打击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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