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捕野鸭食用,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被警方抓获
作者:农牧探索者•更新时间:4小时前•阅读0
进入冬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段沙湿地成为迁徙候鸟的聚集地,只是,这却吸引了一些不法之徒。据湿地管理署人员介绍,“呋喃丹”是偷猎者常用毒药,这种毒药的分解期长达20年,已被国家列为禁药。近日,张某和马某因在九段沙湿地非法捕猎野鸭被警方抓获。
两人交代,他们误将广播中的“经济危机”听成“紧急瘟鸡”,不敢吃家禽,便决定暂时不吃家禽,产生偷猎野鸭的念头。两人趁着醉意,当场合计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段沙湿地去偷猎野味。
事件回顾时间 | 事件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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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6日下午4时 | 两人驾驶渔船至九段沙湿地保护区某漕沟滩涂 | 九段沙湿地保护区 |
2008年11月27日凌晨3时 | 捡拾被毒死的野鸭 | 九段沙湿地保护区 |
2020年12月18日 | 两人被上海公安边防支队三甲港边防派出所民警抓获 | 上海 |
这是九段沙湿地保护区成立以来,数量最大的一起非法偷猎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案。
法律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广大市民要以此为戒,切不可为获取个人私利或一时兴起用非法手段捕猎野生动物。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守护生态,严惩非法捕猎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回顾完两男子捕野鸭食用,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被警方抓获。的内容,下一步是野鸭成盘中餐,违法案例警钟鸣。
余杭两男子嘴馋抓野鸭,结果被刑拘!2019年12月2日,发生在余杭的一起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 敲响了警钟。两名男子因嘴馋抓捕野鸭,被当地警方刑拘。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案例启示,警醒世人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环境,让野鸭等野生动物在自然环境中自由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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