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肉店老板因添加工业盐被起诉,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关注
8月27日,一家卤肉店老板因在食品加工时添加工业盐,被当地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这一事件 引发了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时间 | 事件 | 涉及人物 | 处理结果 |
---|---|---|---|
8月27日 | 卤肉店老板添加工业盐 | 田某明 | 被提起公诉 |
8月26日 |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 王某 | 被提起公诉 |
2015年9月 | 添加亚硝酸盐加工卤肉 | 李锐 | 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2000元 |
近日 | 非法添加工业盐生产小鱼干 | 魏彦锋 | 被判拘役六个月 |
2015年5月 | 使用工业盐制作卤猪头 | 田某明 | 被查获,所使用的“高级精制盐”为工业盐 |
这些案例反映出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性。工业盐作为一种价格低廉的替代品,在食品生产中被非法使用,严重威胁了公众的健康安全。
食品安全问题根源分析1. 监管不到位: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不顾食品安全法规,违规使用工业盐等非食品原料。
2.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不足。
3. 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不足,容易受到低价、诱人的广告宣传影响。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8月26日,沅陵县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田某明提起公诉,原因是他违反国家盐业管理规定,将不含碘的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其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2018年6月中旬,被告人王某在明知腌制盐也必须为食用盐,其销售的盐为工业盐的情况下,将外包装为GB/T5462-2015日晒盐的工业盐冒充食用盐,销售给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蔬菜腌制户潘某和计某,获利共计...
类似事件并非个例。2015年9月,被告人李锐在自家卤肉店加工卤肉时,为使颜色鲜艳易于销售,超限量添加亚硝酸盐,并对外销售了约20千克的卤肉。工业盐因其价格便宜,常被违规用于食品生产中,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风险。
工业盐含有亚硝酸盐,长期食用会对肝脏、肾脏造成极大损害。张家港市场监管局披露,8月13日上午,该局接到杨舍镇西闸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反映,位于该村寿兴一组的咸鸭蛋加工场所可能存在使用工业盐腌制鸭蛋的行为。检查人员发现腌制咸鸭蛋和皮蛋的塑料罐,并发现21袋“金淮日晒工业盐”,包装袋上明确写着“禁止食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葵花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