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梭鱼资源小幅攀升,系近年生态保护成效显现
葫芦岛市位于渤海辽西海岸,每年10月至次年4月初,这里的海域可见成群的梭鱼在水中畅游。近日,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布消息称,经过三年的跟踪调查,葫芦岛近岸海域梭鱼资源有小幅增长,这一喜人现象得益于近年来的生态保护成效。
生态保护成就斐然,梭鱼资源恢复势头良好年份 | 放流苗种 | 梭鱼资源增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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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1000万尾 | 梭鱼资源有一定增长 |
2020 | 1500万尾 | 梭鱼资源有所增加 |
2021 | 2000万尾 | 梭鱼资源小幅增长 |
葫芦岛市已经连续三年放流梭鱼,累计投放苗种700万尾。为了更好地监测梭鱼资源状况,每年都在动态跟踪调查。虽然缺乏基础数据,但可以明显看出,通过放流,梭鱼资源恢复势头良好。
近年来,葫芦岛市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在渔业资源保护方面,葫芦岛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划定禁渔区、实施休渔政策、加强海洋执法等。这些举措为梭鱼资源的恢复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同时,葫芦岛市还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例如,在2022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厅与河北省财政厅共同发布《关于2020年度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的通知》,积极推动海洋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渔民的增收,与生态保护的成果息息相关梭鱼资源的增长,不仅改善了海洋生态环境,也为当地的渔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入。以今年为例,葫芦岛市海岸没有封冰,渔民在正月初六下网,至3月末,平均每张定置张网产量3000公斤,产值4.2万元,最好网日产200公斤。个体大小一般在4、5两左右。
一位被调查的渔民说:“梭鱼产量不仅没见减少,且有所增加,这与投苗放流有很大关系。”
葫芦岛市梭鱼资源的小幅增长,是近年来生态保护成效的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葫芦岛市将继续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子孙后代留下碧海蓝天、鱼翔浅底的美好家园。
瑞安法院宣判其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当日,还向3名被告人送达了《海洋生态修复令》,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投放2万尾梭鱼或鲻鱼鱼苗至指定海域。
近年来,南大港产业园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大力推动基于湿地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持续改善湿地生态状况,提高生态效益,为当地渔民和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梭鱼,作为渤海湾的标志性物种,曾经因过度捕捞而濒临灭绝。葫芦岛市通过梭鱼放流,实现了生态修复的新举措。放流苗种在土池生态繁育,放流时苗种即适应环境,成年梭鱼没有天敌,葫芦岛海域没有梭鱼捕捞专用网具,预计7层以上苗种存活一龄、半数左右存活至性成熟。梭鱼属洄游性鱼类,黄渤海区内广大捕捞渔民受益;梭鱼的食性很广,属于以植物饲料为主的杂食性鱼类,以刮食沉积在底泥表面的底栖硅藻和有机碎屑为主,梭鱼放流有利于海洋生态环境改善。
葫芦岛市从1998年首次开展放流至今,进行了8个品种放流,累计放流各类苗种38.57亿个单位,投入资金5000多万元,增加渔民收入10亿元以上。我市拥有261公里海岸线,在我省仅次于大连市位居第二位,有15米等深线以内500万亩,其中适宜浅海养殖的面积达600多平方公里。渔业增殖放流,不仅丰富了海洋资源,也为渔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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