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小龙虾禁捕期开始,为期四个月
一、每年9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为小龙虾禁捕期,禁止在市内汉江和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捕捞小龙虾。发表于湖北省荆门市 2010-6-28 23:09:26 | .
高关等地区撒网捕鱼,不能多钩钓鱼,一人一杆钓鱼所得不可用于售卖.三、禁捕要求:禁捕期间,全面禁止一切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活动;禁止收售非法...
昨日从农业部门获悉,今年开始,省政府决定在省内天然捕捞水域实施小龙虾禁捕期制度,每年为期4个月....
小龙虾是我省的优质水产品,深受市民喜爱,但由于自然捕捞过度,野生资源急剧下降,小龙虾产业的发展已受到严重影响。
今年是湖北省小龙虾进入禁捕期的第三个年头。为了保护小龙虾野生资源、解决种质退化等问题,从9月1日起,湖北省进入为期四个月的天然水域小龙虾禁捕时期。
为全面做好小龙虾禁捕工作,东宝区渔政站成立了小龙虾禁捕专班,通过渔政宣传车在乡镇各主要干道、人群聚集处进行宣传,让禁捕工作家喻户晓、禁捕意识深入人心。下一步将加大对天然水域的巡查力度,集中收缴和销毁违规捕捞小龙虾的渔具。同时,对重点水域和重要集散地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顶风作案者,以促进小龙虾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部署,2020年年底前,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要完成渔民退捕,实施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禁捕和禁渔的区别禁捕,就是禁止捕捞或捕捉。例如:2019年年初,多部委联合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对长江流域分阶段实施禁捕做了规定。2020年1月1日起,中国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将分类分阶段实行渔业禁捕。当日零时起,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
禁捕时间 | 禁捕水域 | 禁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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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至12月31日 | 长江、汉江、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 | 保护小龙虾野生资源,解决种质退化问题 |
2020年年底前 | 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通江湖泊 | 实施常年禁捕,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
一、荆门小龙虾禁捕行动:守护生态的坚实步伐
荆门市,一个以小龙虾闻名的城市,近年来在保护这一特色水产品上迈出了坚定的步伐。自2010年起,荆门市政府积极响应湖北省政府的号召,实施了一项为期四个月的生态守护行动——小龙虾禁捕。这一举措不仅保护了小龙虾的野生资源,也促进了当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禁捕行动实施以来,荆门市的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小龙虾的种群数量逐渐回升,水质也得到了净化。同时,这一行动也推动了当地小龙虾产业的转型升级。越来越多的养殖户开始转向生态养殖,通过科学的方法提高产量,减少对野生资源的依赖。
五、未来展望:生态与产业的和谐共生
荆门市的小龙虾禁捕行动,不仅是对当前生态环境的保护,更是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规划。因为禁捕行动的持续推进,我们有理由相信,荆门的小龙虾产业将实现生态与产业的和谐共生,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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