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启动2015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
作者:农科探路人•更新时间:4月前•阅读14
《通知》强调,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工作是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一环。各市县要严格按照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发放补贴,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擅自变更补贴标准,也不得变相降低补贴标准,禁止集体代领“一折通”“一卡通”或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确保把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各市县要设立监督电话,及时了解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于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启动2015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
近日,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省统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省2015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要求,各市县在接到省级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15日内,根据同级统计部门提供的补贴对象,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和全省统一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额,通过粮食补贴“一折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 | 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大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实际种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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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 2015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为每亩130.87元。 |
发放时间 | 各市县在接到省级财政拨付的补贴资金后15日内。 |
发放方式 | 通过粮食补贴“一折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
此次补贴资金的发放,将有助于保障农民收益,稳定大豆种植面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黑龙江省启动2015年度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发放
以黑龙江省某县为例,2015年度,该县大豆种植面积为10万亩,按照每亩130.87元的补贴标准,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300余万元。这些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有效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据统计,该县农民人均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因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补贴政策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未来,黑龙江省将继续加大补贴力度,不断完善补贴政策,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同时,还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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