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6只
作者:渔耕人家•更新时间:8小时前•阅读3
今年3月10日,嵩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迅速出击,在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住所将其抓获。李某正准备将一只已风干的野生动物下锅烹煮。据调查,李某在3月5日晚捕杀了5只野生动物,并圈养了一只。
时间 | 地点 | 事件 |
---|---|---|
3月5日晚上 | 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 | 李某捕杀野生动物 |
3月10日 | 嵩县旧县镇 | 李某被抓获 |
3月10日 | 嵩县某民宅 | 查获野生动物尸体和疑似枪支 |
经鉴定,查获的4只野鸡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李某供述,他捕杀这些野生动物是为了解一时之渴,没想到触犯了法律。
法律制裁嵩县森林公安局已经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请嵩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批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反思这起非法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的案件, 提醒我们,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个别不法分子以身试法,损害了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我们应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共同维护生态安全。
案件侦破过程李某租住在嵩县旧县镇,3月5日晚上,他在栾川县潭头镇汤营村捕捉到一只野生动物。随后,他在嵩县大章镇、栾川县潭头镇等地共捕杀了5只类似动物。其中5只已被剥皮,还有一只被李某关在铁笼里。
嵩县森林公安局始终坚持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维护生态安全。此次案件的成功侦破,展现了我国对生态保护的决心和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未来展望因为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相信我国生态保护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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