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河仁和居饭庄植物油抽检不合格
近日,山东省商河县食品监督管理局对肉及肉制品、粮食制品、植物油、调味品、速冻面米制品、消毒餐具、坚果炒货货类、膨化食品、豆制品、蔬菜及蔬菜制品、水果及水果制品等20类、共计260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出9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商河县仁和居饭庄的植物油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据了解,商河县仁和居饭庄花生油中酸价超标。酸价是衡量植物油品质的重要指标,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影响食用安全。此次抽检结果显示,仁和居饭庄花生油酸价超标,涉嫌使用非食用植物油。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也影响了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此次商河县仁和居饭庄植物油不合格事件, 敲响了食品安全警钟。
抽检结果公布,不合格产品已下架处理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分析:青岛龙花源植物油有限公司违规生产经营案2月2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青岛龙花源植物油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引人关注。该公司生产的调和油被检出乙基麦芽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自2020年10月起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精心组织、迅速出击,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案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在潍坊市诸城市,一家名为福乐多便民百货超市的店铺引起了广泛关注。这里销售的标称为诸城市周月华蔬菜店生产的绿豆芽,却因为含有非食用物质而面临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查。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必要性,也提醒了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的谨慎。
面对这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了果断措施。他们不仅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还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这一行动旨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食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2015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部分水产品、植物油、熟肉制品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这些数据揭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也提醒了食品生产者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广大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学会辨别食品质量。在选择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避免购买不合格产品。同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环境。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监管部门、食品生产者以及广大消费者都应共同努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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