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捕黄鳝破坏生态,触犯法律
在农田里电黄鳝犯法吗?犯法,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电鱼的,这会破坏生态环境,破坏渔业资源,被抓到是要进行罚款,没收工具。如果被认定涉嫌犯罪,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法院提示:电捕黄鳝等鱼类属于违法行为,但市民千万别轻信所谓的“交点钱私了可减轻处罚”的伎俩,执法机关在执行公务期间,均会出具工作证及相关文件,市民要多留个心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派出所协警身份,以暴力相威胁,多次敲诈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三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电捕黄鳝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二是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三是严重影响了渔业生产的正常秩序。
电捕黄鳝法律构成
法律条款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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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电捕黄鳝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
回到家后,陈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那三名“协警”既没身着制服,也没出示证件,细想肯定是着了骗子的当,立马拨打了报警电话。
在野外捕捞无主的黄鳝不触犯任何法律,黄鳝也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电打只是一种捕捞方式,并未违法,也不应该收到处罚。电捕鱼违法,即使是在自...
每年4月到8月是吃黄鳝的黄金时段,因此有不少村民深夜到田间电捕黄鳝。今年端午节前夕,海盐人姚某拎着一桶黄鳝到安徽人王某开的烧烤摊吃夜宵,闲聊中,姚某说起夜捕黄鳝是违法的传闻,认为冒充协警就可以没收别人捕的黄鳝。二人一拍即合,又叫上了王某的妻弟张某。三人计划以捕黄鳝违法为由,利用受害人担心被罚款的心理对其进行恐吓。
就在陈先生遭遇“协警”罚款的当晚,凤桥和新丰镇还有2名村民也同样遭到了敲诈勒索。
谈完电捕黄鳝破坏生态,触犯法律,属非法捕捞行为。,我们再进一步讨论电捕黄鳝案例警示:生态守护,法治先行。。
在宁静的乡村田野,一场关于电捕黄鳝的纠纷悄然上演,却引发了法律与道德的深刻碰撞。究竟电捕黄鳝是否违法?让我们一同揭开这层神秘的面纱。
6月30日晚,湖北武汉的陈先生在自家农田捕捉黄鳝时,遭遇了三名自称“协警”的陌生人。这些“协警”以罚款为由,要求陈先生缴纳高额罚款,并威胁没收其黄鳝和电瓶。陈先生虽认错态度良好,但深知其中必有蹊跷,于是果断报警。
案例警示:法治先行,守护生态
此案例警示我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时刻牢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电捕黄鳝等非法捕捞行为不仅破坏了渔业资源,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为了守护生态,我们应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法治观念。
执法部门提醒:警惕“私了”陷阱
电捕黄鳝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守护生态环境,法治先行。让我们携手共建法治乡村,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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