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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开展东海带鱼保护区核心区休渔期第二次巡航执法检查

舟山,这片碧波万顷的海域,近年来成为了海洋资源保护的焦点。近日,浙江舟山 开展了东海带鱼保护区核心区的休渔期第二次巡航执法检查,以实际行动捍卫海洋生态平衡。

浙江舟山开展东海带鱼保护区核心区休渔期第二次巡航执法检查
执法行动详情
派出人员 航时 航程 检查渔船数量 查处违规渔船数量
50人 26小时 300海里 20艘 4艘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有效地打击了伏季休渔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渔业生产秩序,对非法捕捞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禁渔通告与保护措施

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浙江省2013年海洋禁渔通告》首次规定东海带鱼保护区核心区将实行禁渔。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生产。此外,产卵带鱼保护区禁渔期、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等具体规定,旨在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禁渔期内,除了对带鱼产卵亲体和幼鱼的保护,保护区禁渔还可有效带动大黄鱼、小黄鱼、银鲳等东海区其他主要经济鱼类,以及中华鲟、鲸豚类等64种水生珍稀濒危动物的保护工作。

4月16日12时起,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全面进入休渔期。市级、普陀区两级海洋行政部门联合舟山海事局,开展带鱼种质资源保护巡航检查,重点对周边过往船只进行政策宣传。

此次执法行动出动了3艘执法船艇,巡航海域以保护区的核心区域为重点,旨在加强保护驻地渔业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保护区渔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区的意义

保护区的建立,对于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展望

执法人员严阵以待,守护蓝色海洋

行动部署:多部门联合,共筑护渔防线
浙江舟山开展东海带鱼保护区核心区休渔期第二次巡航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行动由市海洋行政执法局、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中国海警二支队联合开展,出动了中国渔政33006船、中国海警33051船等执法船,对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186、191、192渔区进行了重点检查。

此次行动的开展,不仅是对非法捕捞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践行。舟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休渔政策得到有效执行,为蓝色海洋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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