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菜市场公开叫卖河豚,涉嫌非法经营
市场监管部门介绍,鲜活河豚体内含有剧毒毒素,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我国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原来,早在2016年...
2.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翠屏区渔夫子火锅店涉嫌非法经营野生鱼类案。2020年8月18日,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益阳...
检查中发现农贸市场有3家摊点有销售河豚鱼行为,而且数量较大。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不得销售河豚鱼,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对餐饮单位的检查中未发现有经营河豚鱼现象。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规定,养殖河豚加工企业...
执法人员介绍,食用河豚鱼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在外地时有发生。我市曾发文,明确禁止加工销售河豚鱼。据相关资料显示,养殖河豚鱼毒性是否大大降低,甚至完全消失,目前尚无定论。河豚鱼有三十多种,消费者从外形上很难区分野生河豚鱼和人工养殖河豚鱼的区别,食用风险极大。
据调查,郇厨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法使用鲜活河豚鱼制作菜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的规定 禁止生产经...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切勿食用河豚鱼。如发现农贸市场或餐饮服务单位有经营河豚鱼的行为,可以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邹某是经营干货的个体户,在其经营的摊位上,将2.4千克河豚鱼以240元销售给陈某。非法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造成他人中毒。邹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
通告指出,严禁任何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服务等单位及个人经营养殖除经国家审核批准的养殖河豚鱼源基地、养殖河豚加工企业生产的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包装产品以外的河豚活....禁止任何商贩擅自收购、经营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
鉴于养殖的河豚鱼仍有一定的毒性,没有明确统一的加工方法和加工标准,无法有效去除其毒性,存在重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非法经营河豚鱼的行为是否满足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所要求的危险要件 案例分析:邹某非法销售河豚鱼案时间 | 事件 |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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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 | 邹某在摊位上销售2.4公斤河豚鱼干 | 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依法查处 |
近期 |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非法销售河豚鱼行为 | 对涉嫌非法经营河豚鱼的摊点进行查处,确保食品安全 |
刚才聊了铜陵菜市场公开叫卖河豚,涉嫌非法经营。,现在聊聊铜陵河豚叫卖案:非法经营警示录。
市场监管部门警示河豚鱼,看似美味却潜藏风险
专项检查行动铜陵市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对河豚鱼经营行为进行严查
行业规范与未来展望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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