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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禁止水貂、银狐等动物流入食品加工领域

据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政府网站11月23日消息,灯塔市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貂狐貉等毛皮动物私屠滥宰行为的通告》。通告强调,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貂狐貉等毛皮动物屠宰活动,貂狐貉等毛皮动物屠宰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

日照市禁止水貂、银狐等动物流入食品加工领域
政策背景

三是非食用特种用途种类,如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其主要用途是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国家明令禁止食...

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列入《目录》的动物,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疫情后的严格监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定》。据了解,毛皮动物取皮后的胴体如果流入食品市场,会对市民的饮食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必须加以严控。

具体措施与实施

根据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区发布通告全面禁止买卖食用狐貉貂胴体肉。区联合检查组对王滩镇狐貉貂胴体肉收集点进行检查,严格开展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工作。

措施 内容
监管力度加大 对肉及肉制品开展有针对性地监督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非法处置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依法处置。
无害化处理 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开展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工作。
公众反响

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运输畜禽车辆管理,禁止贩运貂狐貉等毛皮动物胴体及其相关制品流入、流出我市。市食安办等五部门正联合开展毛皮动物胴体专项整治活动,严禁水貂、银狐、貉等毛皮动物胴体流入食品和饲料加工领域。

《条例》规定可以食用的动物范围有:经人工繁育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并经依法许可食用且检疫检验合格的动物;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猫、狗不能食用。

因为政策的不断深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市民的“舌尖上的安全”将得到更加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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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禁止水貂、银狐等动物流入食品加工领域

此举旨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国家明令禁止食用这些动物,以降低公共卫生风险。

狗已“特化”为伴侣动物,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我市将加大对肉及肉制品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毛皮动物胴体肉及其加工品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条例》设置了多种禁止行为规范,包括禁止餐饮场所提供野味餐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以禁食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毛皮动物进行防疫检疫,做好病死毛皮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不得为毛皮动物胴体出具检疫证明,严肃查处经营和运输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动物胴体的违法行为。

据农业农村部公开解读,因为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国家明令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但狗不属于野生动物,因此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食用狗肉。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国绿发会等机构的调查发现,存在不法分子将取皮后的水貂、狐狸、貉子肉冒充其他肉类销售的情况。

相关企业应建立健全毛皮动物胴体管理处置制度,严格落实毛皮动物集中取皮和胴体无害化处理规定,严禁非法出售、利用毛皮动物胴体。

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毛皮动物养殖、胴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强化行刑衔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毛皮动物胴体肉流向肉品加工、流通、餐饮、饲料加工等环节涉嫌犯罪的线索,将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

水貂、狐狸、貉子移出可食用名录背后:人畜共患病阴影 专家建议,尽快重新审定《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将水貂、貉、鹿科动物,鸵鸟科、雉科等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移除。

水貂、狐狸、貉子的毛皮穿在身上了,肉去哪了?这些野生动物的肉能吃吗?今天,这个问题又有人提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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