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拟允许有条件养河豚入市
说起河豚鱼,人们总是带着百感交集的情绪,“拼死吃河豚”这句话更是深深表达了吃货勇猛的心。近日,中国渔业协会、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传来消息,时隔26年,我国将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的生产经营。这一政策调整引发了不少关于食品安全和消费习惯的讨论。
根据《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先行有条件地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产品的加工经营。这意味着,只有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才能对这两种河豚进行加工,并销售给消费者。
品种 | 放开条件 | 加工企业资质要求 |
---|---|---|
红鳍东方鲀 | 养殖、加工、销售全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具备农产品加工企业资质 |
暗纹东方鲀 | 养殖、加工、销售全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具备农产品加工企业资质 |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放开的是养殖河豚,而非野生河豚。野生河豚含有剧毒,食用后可能导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河豚时,一定要确认其来源是否合法。
河豚入市政策调整引发了不少关于食品安全的担忧。一方面,河豚毒素含量较高,烹饪不当可能导致中毒;另一方面,养殖河豚的质量难以保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河豚因其肉质细嫩、味道鲜美而备受消费者喜爱。只是,由于河豚毒素的存在,过去26年,河豚始终被排除在合法食材之外。此次政策调整,将为养殖河豚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据了解,每年作为大连地理标志产品和辽宁地区出口创汇优势水产品之一的红鳍东方鲀,基本都出口日本。据统计,日本每进口10条红鳍鲀就有7条出自大连。目前,河鲀消费多出现在日本料理店,人均价格300元起,属中高端消费。
因为国内市场有条件开放,养殖河鲀产业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扩大。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养殖河鲀市场前景广阔,有望成为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又一亮点。
而且好像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吃这种东西了。”徐先生连连摆手表示。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下架 饭店能否销售河豚呢?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询问了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允许销售。”早在2015年,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各区县局和市场稽查总队转发了食药总局办公厅的一份通知,该通知是关于流通环节是否允许销售河豚鱼有关问题的复函。
通知表示,按照复函规定,河豚鱼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在国家未发布相应标准之前,为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禁经营者销售河豚鱼。
2016年4月13日,中国渔业协会、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召开听证会,着重对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三部委拟联合发文...
2022年4月2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其中提到“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
只是,养殖河豚的高成本和日元的贬值对企业冲击较大;另一棘手问题在于销量受限,每年五六千吨是日本消费河鲀的极限,近两年,国内红鳍东方鲀的消费量仅为二三百吨,国内外五六千吨的量难以维持企业运转,所以此次国内市场有条件开放,将 养殖河鲀产业的发展空间。
据水产技术人员介绍,河鲀本身的体内不会分泌或代谢产生毒素,它的毒素主要来源吃了野生海域中某些饵料生物,包括贝类、螺类和藻类,而有些藻类和贝类含有毒素,河鲀食用这类含毒食物后,在体内聚集最终形成独有的“河鲀毒素”。而微量的河鲀毒素就能使人神经麻痹、呕吐、四肢发冷,进而导致心跳和呼吸停止。烹饪河鲀的厨师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烹饪时要将含毒素的卵巢、肝脏、肾脏、眼、鳃等部位完整去除。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我国自古就有“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的佳话,现实生活中,河豚虽外形可爱,但是极具伤害性。十几秒就可以麻痹神经,十几分钟就能要人的命,2015年,全国公开报道的河豚中毒事件就有至少7起,河豚体内的毒素不仅足以让人丧命,而且目前世界上还没有这种毒素的解药。正是由于河豚体内存在剧烈的神经毒素,过去26年,河豚始终被排除在合法的食材之外。
据了解,意见函虽然不足300字,但在附件中对红鳍东方鲀的开放条件做出具体明细。明细中规定禁止食用野生河豚鱼,并且只能食用养殖河豚鱼的肉和皮,必须在符合法定加工养殖河豚条件的定点餐饮服务单位、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厨师按照相应的操作规范加工后方可食用。据了解,各方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政策宣布在即。
而在近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公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为新食品原料意见的函”。业内不少专家表示,该意见函的出台表示政府暗示今后养殖河鲀可以有条件入市。
阳春三月,天气转暖,新鲜肥美的养殖河豚已经上市了。不过喜欢吃河豚的朋友要注意了,养殖河豚可不是随便宰杀随便吃的。最近,南京市场监督部门检查了部分售卖养殖河豚的餐饮企业,发现了一些违规行为。
基于安全考虑,1990年卫生部出台《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河豚鱼有剧毒,不得入市。2016年9月5日,农业部、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签发《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加工经营的通知》。8月17日,广州市食药监局食品分局联合番禺区食药监局共同举办预防河豚鱼中毒、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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