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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挖9棵香樟树,触犯刑法被判刑3年

在长沙县北部乡镇,香樟树如同这片土地的守护者,默默无闻。只是,人们却鲜少知晓,香樟树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其珍贵程度不言而喻。近日,一起因非法采挖香樟树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将这一话题 推向了风口浪尖。

采挖9棵香樟树,触犯刑法被判刑3年

无知触法,村民误入歧途

9月17日上午,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宣布,向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缪某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当地村民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科普。这一事件 提醒我们,无知是导致违法的罪魁祸首。在山林茂密的地区,村民因缺乏法律意识,误将香樟树当作普通树木,导致违法事件频发。

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案件时间 被告人 判决结果
2014年12月7日 李某 非法采挖野樟树33棵,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年07月06日 曾祥来 非法采挖三株樟树,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3月底 郭某某 非法采挖香樟树9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律严惩,守护绿色家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些案例警示我们,非法采挖香樟树等珍贵植物,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更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

案例分析:谢某非法采伐香樟树案

2020年7月中旬,被告人谢某担任普利桥镇杉木桥村某项目现场施工指挥。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下达指示将杉木桥村19株樟树摧毁。经湖南省野生植物专家鉴定,被毁的19株樟树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香樟。谢某于2020年8月25日主动投案自首,并补种了规格符合要求的樟树。

法官提醒:保护珍贵植物,人人有责

法官表示,香樟树在当地较为常见,但我们不能心存侥幸,忽视法律规定。私自砍伐、毁坏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触犯法律。希望广大民众提高法律意识,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非法采挖香樟树案件的发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保护珍贵植物的重要性。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守护这片绿色家园,让生态平衡得以持续,让子孙后代共享美好家园。


了解了采挖9棵香樟树,触犯刑法被判刑3年。,现在聚焦于非法砍伐香樟树,三年刑期警示严。

香樟树的价值与法律保护

在长沙县的一个案例中,由于村民对法律的无知,导致了一起非法砍伐香樟树的悲剧。2014年12月7日,李某在未获村集体同意,也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采挖了33棵野樟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采挖9棵香樟树,触犯刑法被判刑3年

警示案例:法律的铁拳不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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